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颍州经济开发区、工贸园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
现将《颍州区工业企业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2015-2017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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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州区工业企业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加快我区工业企业由制造向创造转变、由速度向质量转变、由产品向品牌转变的步伐,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加大工业突破力度,实现我区工业企业质量水平的全面提升,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工业强区建设,充分发挥质量标准品牌竞争优势,牢固树立“质量是生命力,标准是核心力,品牌是竞争力”的工作理念,着力提质增效,着力产业升级,推动工业企业由制造向创造转变、由速度向质量转变、由产品向品牌转变,突出抓好“质量、标准、品牌”三大升级行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保持我区工业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主要目标
至2017年底,全区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整体水平明显提升,质量竞争优势充分体现,质量基础(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作用充分发挥,质量安全有序可控,社会质量意识显著提升。全区工业企业质量发展目标达到全市中等以上水平;化工、生物医药、机械制造、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食品加工和纺织服装等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质量总体水平达到全市中上等水平;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质量标准品牌建设水平走在全市前列。
(一)强化重点产品质量监管。围绕国家质检总局确定的重点产品,加强对纺织、化工、机电、农资、建材和食品等相关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对抽查不合格企业依法严肃处理,加大不合格企业曝光力度,监督不合格企业整改复查到位。全区制造业产品质量四级(国、省、市、区)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3.5%以上,其中纺织产品合格率达到97%、化工产品合格率达到96.5%、机电产品合格率达到98%、农资产品合格率达到93%、建材产品合格率达到93%、食品相关产品合格率达到99%。
(二)强化认证认可工作。加强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日常监管,规范企业3C认证的生产和销售行为,推进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有效落实。积极开展公证服务和咨询服务,指导帮助企业申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相关管理认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75%、中小企业40%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相关管理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效。
(三)标准创新能力明显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比率达到60%以上,其中区级产业集聚示范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导产品采标率实现全覆盖;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3项以上。企业计量器具的配备率、受检率、合格率达到96%,企业计量各岗位人员的配备率和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企业定量包装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计量检测体系完善;95%以上企业建立符合生产实际的实验室,检测能力和检测水平有较大提升。
(四)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加大品牌培育、创建和维护力度,落实品牌扶持政策,对品牌产品、知名产品生产企业和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安徽省著名商标、阜阳知名商标的企业,在信贷、技改、科技、财政贴息、利用国债资金和外资等方面给予扶持,优先纳入计划予以保证。鼓励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能支撑和带动全区经济发展的龙头名牌企业,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综合竞争力的知名品牌。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产品、驰名商标、老字号等扶持工作,加大对自主品牌建设的支持力度,鼓励重点领域企业开展质量改进活动。到2017年底,实现安徽名牌10家、阜阳名牌10家、中国驰名商标3家、安徽著名商标25家、阜阳知名商标40家。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法律法规和质量提升活动宣传。认真宣传贯彻《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和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等相关法律法规。利用“质量月”“世界标准日”和“3·l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对质量提升开展活动情况、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的管理经验进行深入宣传。不断提高企业质量、计量、标准化责任意识,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质量服务意识。定期开展企业巡查走访,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先进的质量管理体系;开展“质量流动诊所”活动,分析产品质量状况,掌握质量动态,针对在监督抽查中出现的产品质量共性问题和区域性质量安全隐患,及时启动产品质量安全约谈机制,组织有关专家对不合格原因进行“集体会诊”,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及时整改,促进产品质量整体水平提升。
(三)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企业质量诚信自律机制,主动向社会、消费者公开产品质量状况和质量承诺信息,规模以上企业定期向社会发布《企业质量信用报告》,组织中小企业签订质量承诺书。建立企业质量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实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建立健全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建立和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充分发挥首席质量官企业第一质量人的作用,明确首席质量官职责和权限,落实首席质量官相应的岗位待遇。
(四)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鼓励、扶持企业吸收和学习国内外先进企业质量管理经验和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大力推进先进质量管理孵化基地建设,推动企业质量管理创新。每年引导30家企业导入各种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优先在重点骨干企业中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导入精细化管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5S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在中小企业中广泛开展QC小组(质量管理小组)、“五小”(小建议、小革新、小攻关、小发明、小创造)、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大力实施政府质量奖励制度,树立一批质量管理标杆企业。至2017年底,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导入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比率达到10%以上,其中重点骨干企业实现全覆盖,精细化管理比率达到20%以上。
(五)积极实施标准引领战略。鼓励企业参与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工作,建设并完善企业标准化体系,引导服装、机电、家具、蜂蜜、添加剂等出口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开展工业企业对标活动,提升企业标准化管理水平。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国内外标准化活动,进而主导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乃至国际标准的制修订,成为争取标准话语权的核心体,掌握市场主动权,抢占行业发展制高点,引导我区产业良性、快速发展。到2017年底,引导企业创建2A级企业2家,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3项。
(六)夯实企业计量基础工作。出台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的具体措施,并健全考核机制。开展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监督检查,为企业节能降耗提供计量技术服务。落实企业计量主体责任,2017年,企业计量器具配备率、受检率、合格率达96%,企业各岗位人员的配备率和持证上岗率达100%,企业定量包装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5%。
(七)加快质量服务平台建设。大力加强技术机构能力建设,依托我区现有的检测技术机构和社会检测机构,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质量检测服务平台,向企业提供新产品研发、来料检测、产品质量监控、质量改进等各项服务,主动对接、积极融入地方科技体系。加大质量科技投入,加强质量研究机构和质量教育学科建设,形成分层级的质量人才培养格局,培育一批质量科技领军人才。进一步培育、整合和规范认证、检测市场,加强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测机构的监督指导。
(八)建立健全政府质量奖励制度。积极推行卓越绩效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引导企业追求卓越,不断提高技术创新和质量管理能力,充分调动企业申报政府质量奖的积极性。通过宣传表彰获奖企业,动员和吸引更多的企业参与质量奖申报活动,发挥卓越绩效管理的引领作用,带动更多企业通过打造卓越绩效模式平台、建立自我评价和业绩改进机制、在追求卓越中不断自我完善,激发企业活力,使越来越多的本地优秀企业脱颖而出。到2017年底,培育省政府质量奖1家、市政府质量奖2家、卓越绩效奖1家、区政府质量奖6家。
(九)推进企业节能减排。组织开展对化工、制药、白酒、发电、供热等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工作监督检查和能源审查活动,组织专家深入企业开展对口服务,积极推进重点用能企业申请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大力推广节能环保标准和先进技术标准,改造传统工艺、设备,改进产品设计,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的生产销售,引导企业走质量效益型、节能环保型道路。
(十)加强质量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指导帮助企业开展管理人员、员工及技术人员质量、计量、标准化管理、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培训,为企业提供新法规、新标准、新技术等方面的业务指导,提升企业在自主创新和技术革新等方面的能力。落实企业各级质量人员职责,实行质量人才激励制度,持续提高质量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到2017年底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首席质量官培训全覆盖。
(十一)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督促和监督企业依法履行质量安全义务,切实承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进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建设,规范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推动企业主动发布质量信用报告,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强化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加强对工业产品、食品等质量风险信息的收集与研判,做到早发现、早预防,实现从事后被动监督向事前主动预防转变。至2017年底,全区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的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十二)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定期排查、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完善事故应急防控能力建设。加大安全投入和教育培训,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保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依法强化部门和行业监管,保障安全监管工作机构、队伍、人员和经费落实到位,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确保安全事故控制在指标范围内。
(十三)加大质量监督和打假治劣力度。紧紧围绕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和项目,加大监督抽查力度。突出对化肥、人造板、危险化学品、食品和制药等重点产品和重点企业开展监督抽查,加强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执法协作,加大执法打假力度,健全处置重大质量违法突发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联动执法机制,形成合力打假治劣的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区推进工业企业质量标准品牌升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协调推进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每季度由领导小组副组长主持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和对策措施,每半年由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或现场推进会,研究年度工作计划、推进措施和考核工作。
(二)加大帮扶力度。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把服务全区工业企业产品质量提升作为当前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各项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各部门要增强服务的主动性,靠前服务,深入基层、走进企业,直面矛盾和问题,逐个企业、逐个项目开展点对点服务,帮助解决质量提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提升监管能力。突出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保障市场安全平稳运行。大力开展“打假保名优”活动,积极帮助企业打假,促进名牌产品和名牌企业顺利发展。坚决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违法违纪行为,对损害群众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的各类市场“霸头”依法严肃惩处。持续优化投资软环境,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常态。
(四)强化工作考核。突出完善考核机制,制定工业企业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考核办法,实行上下联动、股所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把工业企业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纳入对乡镇和相关业务股室目标任务考核,年终对各单位行动计划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通报。根据考核结果,每年评选先进单位5个、先进个人10名。对工作推进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突出企业主体。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企业是主体,推动企业严格落实质量首负责任制、缺陷产品强制召回等制度。推动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开展质量损失率统计分析,建立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质量诚信体系,有效导入各种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积极参与各级标准的制修订,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开展品牌价值评价,着力提升企业品牌竞争力。
(六)坚持分类指导。结合行业特点,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典型引路,分批组织实施,树立一批质量建设标杆企业,组织企业开展对标、达标、标杆超越活动,推动各行各业质量升级。对标杆企业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召开现场会、推广会等形式总结推广,以点带面,示范带动。
(七)积极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强对质量标准品牌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引导企业自觉履行质量安全责任,积极参与质量建设,完善公众参与质量监督机制,形成合力推进质量工作的良好氛围。